春節自駕返鄉拼車需謹慎:廣西法院判決揭示法律風險與保險免責情形
該報紙的記者Pang Huimin,通訊員中小學和Chen Rongqiu
春節即將到來,有些人喜歡在回家時發布拼車信息,尋找“旅行的人”,但實際上,接受“拼車”的訂單容易承擔法律風險。
最近,廣西省尤林市的中級人民法院裁定了一個案件。李明魯(Li Mingrui)開車回到廣西(Guangxi)的家鄉,從廣東(Guangdong)開始了新的一年。道路上發生了交通事故。由于汽車上的兩名搭便車者沒有完全匹配他們的返回家園,因此保險公司拒絕了索賠申請,理由是使用的車輛的性質從“自助使用”變為“操作”。
該案是第一個和第二個實例,最終裁定李明魯伊接受命令和“拼車”的行為符合保險公司免除責任規定的豁免,而李·明格魯(Li Mingrui)的訴訟被拒絕。
[案例審查]
Li Mingrui購買了一輛汽車,車輛的性質被注冊為“非運營”。 2022年11月28日,李明魯(Li Mingrui)購買了汽車保險,其中之一是汽車損失保險。保險單中的“汽車使用的性質”是:家族擁有的車輛。該政策規定:“如果被保險的汽車在使用性質上轉移,修改,安裝或更改,從而導致被保險的機動車的風險顯著增加,并且沒有及時通知被保險的機動車,并且由于危險程度的大幅度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則保險公司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2023年1月14日晚上,李明魯(Li Mingrui)獨自開車,將他的妹妹和兄弟接回了他的家鄉,他的家鄉是新的一年。同一天,李明魯(Li Mingrui)在“ Hello Travel”平臺上發布了拼車信息,該平臺將他分配給了Rong County的Liuwang Town的Chen Wen和Chen Hai,將其“拼車”回到倫縣。
在2023年1月15日的2:10左右,李明魯伊(Li Mingrui)朝著盧旺鎮(Liuwang Town)的指示,倫敦縣(Rong County)的指示,在Cenxi Tanrong省的Rong County駕駛,并因行動不當而受傷,導致該車輛撞擊在路線上,在路線上撞擊,并在道路上墻壁,并滾出了他的兄弟和兩次撞車,并在公路上滾出了撞車。
在處理了CENXI市政公共安全局的交通管理大隊后,發現李明魯(Li Mingrui)對事故負有所有責任。事故發生后,Li Mingrui申請了保險公司的全部車輛損壞補償。
該保險公司建議,當李明魯伊的汽車裝有兩個“銷釘”時,車輛的性質從“自助使用”變為“操作”,他拒絕補償。
在沒有談判之后,李明魯伊向貝里奧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命令保險公司向汽車損失保險支付超過114,000元人民幣。
【先前的試驗過程】

在首先,法院裁定李明魯伊在“ Hello Travel”平臺上注冊了一個“搭便車”帳戶。在這次旅行中,兩個“ Pinke”在“ Hello Hitchhiking”上下訂單,Li Mingrui收到了400元的平臺和解費。
審判后,法院裁定,李明魯(Li Mingrui)的行為是共享旅行和共享旅行成本的典型搭便車操作模型。因此,提出了保險公司應賠償李明魯伊的判決,以在機動車損失保險責任范圍內賠償超過114,000元人民幣的經濟損失。
該保險公司對第一日期判決不滿意,并提出上訴。
尤林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糾紛的重點是,李·明格魯(Li Mingrui)是否在涉及事故中的一輛私人汽車上進行在線駕駛,是否是對保險法規定的保險公司的豁免案件。
根據平臺所有者方面的數十個賬單詳細信息,接收訂單的時間和每個費用的金額不相同,并且未解決訂單和駕駛路線的時間。 Yulin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李明列列島在平臺上運送乘客的行為不符合在線駕駛的典型特征,并且是一種行為,這是一種導致保險目標風險的大幅增加,這客觀地增加了私人車交通事故的風險。在這種情況下,事故確實發生在道路部分,將兩名乘客派往倫縣的劉旺鎮,該乘客符合保險法的保險條款和規定。
【判斷結果】
不久前,Yulin中級人民法院撤銷了第一個實施民事判決,并拒絕了Li Mingrui的訴訟。
(本文中的所有名稱都是假名)
【用案例聲明】
遠足應該是一項活動,在路上騎著同一條路線的人們應由路上的乘客合理地分享。在線騎車是通過平臺提前發布行程信息的私家車所有者的行為,并呼吁其他人一起騎行相同的路線。在旅行目的,駕駛路線,旅行頻率和成本分配方面,在線乘車騎行的情況與上述情況不同時,應確定在線乘車騎行具有操作性和旅行風險將大大增加。
資料來源:工人日報(2025年1月16日,第07頁)
上一篇:老友自駕游遭遇車禍,24萬賠償警示:法律風險需提前防范
下一篇:沒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