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光伏發電補貼政策?
江西省
建成投產并通過驗收的光伏發電項目按發電量每度電給予
0.2
元補貼,補貼期
20
年。地面電站的上網電價在國家確定的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基礎上,
2015
年底前建成投產的補貼
0.2
元;
2017
年底前建成投產的補貼
0.1
元;自投產之
日起執行
3
年。
補貼資金由省承擔,
省電力公司按月代發。
具體補貼發放辦法由
省財政廳、省發改委和省電力公司另行制定。
在國家補貼的基礎上,提供了兩種模式的補貼:
一是初始投資補貼,
以“萬家屋頂光伏示范工程”
為依托,居民屋頂光伏發電示范享受一期
工程
4
元
/
瓦、二期工程
3
元
/
瓦的初裝費補貼;
二是度電補貼,補貼標準確定為
0.2
元
/
度電,補貼期
20
年。
南昌市
在國家、省級補貼基礎上,每度電給予
0.15
元補貼,補貼期暫定
5
年;地面電
站的上網電價在國家確定的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基礎上,
2015
年底前建成投
產的補貼
0.2
元;
2017
年底前建成投產的補貼
0.1
元;自投產之日起執行
3
年
南昌市高新區
1.
積極幫助企業(居民)申報國家、省、市政策。
對企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實行按照全電價補貼的政策,
電價補貼標準為每度電
0.42
元,補貼期限為
20
年;
對企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成投產并通過驗收的按發電量每度電給予
0.2
元
補貼,補貼期
20
年;
對企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成并通過驗收的按發電量每度電給予
0.15
元補
貼,補貼期
5
年;
對居民安裝光伏發電系統,補助標準暫定為
3
元
/
瓦,每戶不超過
5
千瓦。
2.
實行項目建設投資補助。
在高新區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在項目投入使用
并經驗收合格后,給予投資建設單位固定資產投資補貼,補貼標準為
0.8
元
/
瓦
(全區補貼總額不超過
30
兆瓦,以竣工驗收先后時間為準)。
3.
鼓勵屋頂資源出租。對提供屋頂資源的企業且租期在
20
年以上的企業,在項
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按裝機容量
2
萬元
/
兆瓦進行獎勵(不足
1
兆瓦的按
1
兆瓦
計算,低于
300
千瓦的不予獎勵)。
4.
各相關部門要及時積極為光伏發電項目接入電網提供便利條件,
簡化光伏發電
項目審批程序,
除申報國家、
省、
市級光伏發電應用扶持項目按規定程序審批外,
為光伏發電工程建設開辟綠色通道。
上饒市
上饒人民政府頒發新政,鼓勵促進光伏發電應用,并對屋頂光伏發電項目補貼
0.15
元
/
度電,補貼暫定
5
年。
建成投產并通過驗收的光伏發電項目按發電量每度電給予
0.15
元補貼,補貼期暫定
5
年。
補貼資金由市級財政和項目屬地財政分別承擔
50%
。項目屬地財政還可相應出臺資金補貼
政策。
進賢縣
發展目標:實施居民屋頂光伏發電
300
戶,其中:
2015
年
50
戶、
2016
年
100
戶、
2017
年
150
戶;單位企業分布式光伏發電
30
家;其中:
2015
年
5
家、
2016
年
10
家、
2017
年
15
家;大型地面光伏電站項目每年
1
-
2
個
40
-
60
兆瓦;力
爭
2017
年全縣完成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
200
兆瓦。
大型光伏發電項目前期選址重點選擇地面朝向好、
日照時間長、
場地開闊且集中
連片面積達
300
畝
(一座裝機
10
兆瓦的地面太陽能光伏電站一般占地約
300
畝)
以上適宜開發地面太陽能光伏電站項目的荒山、荒地、一般農用地、水塘、精養
魚塘等(基本農田、集中連片的優質耕地、林地、水庫、保護濕地以及沿防洪堤
岸
30
米之內除外),項目所屬鄉鎮或單位要做好所在區域內項目用地前期矛盾
糾紛協調工作。
上猶縣
戶用型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方式分全部上網與部分上網兩種方式。
全部上網電價可達每度
1.075
元(國家補貼
0.42
元
/
度,省補貼
0.2
元
/
度,電
網企業收購價
0.455
元
/
度);
部分上網電價可達每度
1.22
元。
萍鄉市
在國家和省級度電補貼外,
我市給予建成的光伏發電應用項目以下優惠政策
(實
施辦法另行制定):
一是將年度實際利用分布式光伏電量超過總用電量
50%
、
生產過程中不產生碳排
放的工業企業,認定為低碳企業,準許其享受低碳企業有關優惠政策;
二是用電企業利用分布式光伏發電的電量不計入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考核指標。
備注:實行的是優惠政策。
《萍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加快推進全市光伏發電應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家對光伏發電實行度電補貼政策,即獨立光伏電站上網電價為
1
元
/
度電,分布式光伏發
電補貼為
0.42
元
/
度電
(
稅后為
0.359
元
/
度電
)
。在此基礎上,省政府出臺了省級光伏發電
補貼政策,補貼標準確定為
0.2
元
/
度電,補貼期
20
年
(
萬家屋頂光伏示范工程除外,居民
屋頂光伏發電示范享受一期工程
4
元
/
瓦、二期工程
3
元
/
瓦的初裝費補貼
)
。在國家和省級
度電補貼外,我市給予建成的光伏發電應用項目以下優惠政策
(
實施辦法另行制定
)
:一是將
年度實際利用分布式光伏電量超過總用電量
50%
、生產過程中不產生碳排放的工業企業,
認定為低碳企業,準許其享受低碳企業有關優惠政策
;
二是用電企業利用分布式光伏發電的
電量不計入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考核指標。
同時,
提倡縣區政府出臺相關措施支持轄區內的光
伏發電應用。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貫徹落實好各項政策措施。
新余市
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建成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在國家、省補貼的
基礎上,按每千瓦時
0.1
元的標準給予度電補貼,連續補貼
6
年。
同時對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后實施的
“萬家屋頂”
項目,
另外再給予
1
元
/
瓦的一次性建設補
貼;
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建成并網的農光互補、林光互補、漁光互補等地面光
伏發電項目,
自并網發電開始按每千瓦時
0.1
元的標準給予度電補貼,
連續補貼
6
年。
鷹潭市
光伏發電項目占用耕地的,依法辦理用地報批手續后,可以劃撥方式供地
;
光伏
發電項目中的控制室、
機房等永久性建筑占用土地的,
依法辦理用地報批手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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