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合同法》的幾道問題
希望你能滿意!多項選擇題:1、上海某甲公司向廣州某乙公司合同訂購一套大型成套設備。雙方約定,乙公司分三批向甲公司支付,每批貨物在甲公司驗收后向乙公司支付相應貨款,在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第二批貨物時,甲公司發現這批貨物與第一批貨物不能配套。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甲公司可以就第一批、第三批貨物解除合同 B:甲公司不能解除第一批貨物合同,因為該批貨物甲已驗收,并支付貨款 C:甲公司可以解除第二批貨物的合同 D:如果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第二批貨款,甲公司有權拒絕 【答案】:BCD【依據】:《合同法》第166條,“出賣人分批交付標的物的,出賣人對其中一批標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約定,致使該批標的物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就該批標的物解除。[所以甲可以解除第二批] 出賣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標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約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標的物的交付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就該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標的物解除。 買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標的物解除,該批標的物與其他各批標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經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標的物解除。”2、甲公司于7月2號向乙公司發出要約,要賣給乙公司10輛轎車,甲公司要求乙公司15天內答復。甲公司的要約于7月5日到達乙公司。7月3日,甲公司又給乙公司去信,這十輛汽車甲公司另有他用,不能出售,請乙公司原諒,第二封信于7月6日到達。乙公司7月7日回信表示接受甲公司的一切條件,該回信7月10日到達,甲公司拒絕交貨,請根據已知條件,選擇下列正確的選項() A:甲、乙之間的合同不成立,因為要約已經被撤銷 B:甲、乙之間的合同成立,因為要約沒有被撤銷 C:甲、乙之間的合同于7月10日承諾到達時成立 D:甲、乙之間的合同不成立,因此乙只能追究甲的履約責任,不能追究其違約責任 【答案】:BC【依據】:《合同法》第19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一)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二)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因附期限,甲所以不能撤銷要約,7月10日承諾到達甲方,合同成立。3、關于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自當事人簽訂書面合同時生效 B: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C:對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D:約定了支付利息的,借款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銀行最高貸款利率 【答案】:BC【依據】:《合同法》第210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第211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司法解釋則具體規定為約定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4、甲、乙為兄弟,甲借給乙人民幣1萬元,約定年息800元.問:甲、乙的借款合同是() A:有償合同 B:無償合同 C:單務合同 D:雙務合同 【答案】:AC【依據】:有償合同是指當事人因取得權利(包括利益)須償付一定代價的合同。所以是A這個合同屬于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民間借款合同,屬于實踐合同,即《合同法》第210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也就是說,甲把錢借給乙之后,合同才成立并同時生效。此時,乙方有按時返回甲錢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而甲無需向乙履行任何義務,所以是單務合同。單務合同:指一方當事人[本題為甲]只享有權利而不盡義務,另一方當事人[本題為乙]只負義務而不享有權利的合同。注這類合同的成立生效點。5、甲想購買一批鐵礦石,委托乙提供媒介服務。在乙的撮合下,甲和丙順利的簽訂了鐵礦石買賣合同。甲、丙雙方對乙的工作非常滿意,但在乙的報酬和費用支出由誰承擔問題上產生了異議。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報酬應由甲和丙負擔 B:報酬應由甲自己負擔 C:居間費用應由甲和丙均擔 D:居間費用應由乙負擔 【答案】:AD【依據】:乙為甲丙提供的是居間服務。[注報酬與費用的區別]《合同法》第426條,“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本題中為甲和丙]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本題中為乙]負擔。”6、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下列哪些旅客傷亡事件不承擔賠償責任?() A:一旅客因制止扒竊行為被歹徒刺傷 B:一旅客在客車正常行駛過程種突發心臟病身亡 C:一失戀旅客在行車途中吞服安眠藥過量致死 D:乙免費乘車嬰兒在行車途中因急剎車受傷 【答案】:BC【依據】:《合同法》第302條,“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規定適用于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所以,AD仍需要賠償。單項選擇題:1、商品價目表是下列何種性質的行為() A:要約邀請 B:要約 C:反要約 D:承諾 【答案】:A【依據】:要約邀請,又稱為引誘要約。《合同法》第15條,“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2、甲乙是同班同學,甲給乙3000元錢,委托其代買一臺電腦。在商場3000元被小偷偷走,則3000元的損失應由誰負擔?() A:甲 B:乙 C:甲、乙平均分擔 D:乙承擔大部分 【答案】:A3、下列有關借用合同的說法正確的是() A:借用合同是有償合同 B:借用合同是諾成合同 C:借用合同是雙務合同 D:借用合同的標的物是特定的非消耗物【答案】:D【依據】:借用合同又稱“使用借貸合同”,是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將出借物無償交給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內或使用完畢后返還原物給出借人的合同。借用合同的顯著特點是無償性、互助性、返還性。借用關系主要發生在朋友及熟人之間。特征:1、借用合同是出借人把出借物的占有、使用權定期或不定期轉移給借用人的一種合同。 2、借用合同的標的物是不可消耗物、特定物。借用人借用標的物的目的在于使用,使用完畢后借用人要返還原物。 3、借用合同是無償合同。 4、借用合同是實踐合同、單務合同。出借人必須將出借物交給借用人,合同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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